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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岳坊水库可否继续投料养鱼
来信人: 王水平
来信时间: 2014-05-29 19:07:32
内容:

我们是岳坊水库承包养殖户, 201311日签有合法合同。2014318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21号),该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彻底解除水库养殖承包合同,水库养殖承包户杜绝投肥养殖等污染水质行为”,现在该水库已批准为农村饮水项目。得知上述消息后,我们养殖户现在进退两难,下一步这么办?我们是在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的号召才投入巨资在岳坊水库从事放养和网箱养殖的,我们是守法公民,一定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会支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但我们需要生存,是靠养殖赚钱养家糊口的普通农民,现有几点意见请示相关部门和领导。

一、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21号)和确定该水库为饮水工程,我们在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可以继续在岳坊水库养殖?如政府允许,我们按照养殖计划继续进行,如政府禁止,我们之前投巨资购买的鱼苗和网箱等基础实施投入谁来进行补偿?

二、现在已到投喂期,我们养殖户现要购买全年鱼饲料和生物肥原料(全年计划3000吨左右)加工,现在是否可以按计划购买原料?如果购买了原料,一旦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禁止投放,那我们会造成更大的损失,这损失谁来负责?2013年底买进的鱼苗现在急需投料,不投料鱼苗就会饿死,急!急!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水利局
回复时间: 2014-06-05 09:19:10
回复内容:

王水平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于5月31日收悉,6月3日我局会同岳阳县水务局到岳坊水库管理所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2013年3月1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已明确规定我市1221座水库,在两年内逐步解除水库养殖承包合同,取缔投肥养殖现象。岳坊水库是岳阳县人民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仙水厂的水源地,关系到步仙乡3万人的饮水安全,保护岳坊水库水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是严禁投肥养殖的。

二、岳阳县人民政府将对所辖区内的水源保护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您提出来的相关问题,考虑到其承包合同关系比较复杂,待工作方案出台后,岳阳县人民政府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此事。目前,在未得到岳阳县水务部门的通知前,应停止一切投肥养殖的活动。



岳阳市水务局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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