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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申请筹建英雄张超纪念馆!
来信人: 政协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
来信时间: 2019-10-09 11:53:07
内容:

申请筹建英雄张超纪念馆!委员微建议通过市长信箱申报 这是缅怀先烈的一种好方式。张超不仅是岳阳人的骄傲,也是湖南人的骄傲!

岳阳楼区政协委员微建议  徐宙雄  133****3809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 2019-10-12 15:47:04
回复内容:

关于“申请筹建英雄张超纪念馆!”的回复

 

徐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经市长信箱转交我局,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烈士褒扬事务的关心。您的“申请筹建英雄张超纪念馆!”建议非常好,对于缅怀英雄、纪念英雄、学习英雄都意义重大。张超烈士现安葬在在我市烈士陵园中。为更好的弘扬缅怀英雄,我们计划将张超同志的事迹作为重要内容在“岳阳市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内)中规划布展,现已向市政府、市规划、财政申请立项和资金。同时也希望您能帮我们呼吁,争取早日立项、资金到位。

如果是单独筹建英雄张超纪念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建设烈士基建设施”的有关要求:“对于应建未建的烈士纪念设施,经过充分论证后,国家统筹提出新建改扩建规划,分步实施。涉及新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相关省份或部门必须向中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不得擅自批准、变相建设为纪念设施或搭建纪念设施。”该项目必须经过国家批准,我市乃至我省均无此批准权限。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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