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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岳阳实行电动车上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车都可以上牌,想咨询一下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电轻摩是否可以上牌?我有一台2020年4月购买的雅迪电动车,之前去受理点被告知不可以上牌,请问不可以上牌的话,从9月1日起是不是不可以上路行驶?
写 信 人: | 123 |
写信时间: | 2020-08-03 14:56:15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岳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中第二条的内容是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和其他违规电动车,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违规电动车。本条为告知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实施。因此自2019年4月15日后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准销售,市民不要购买,购买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发放牌照,无法上路行驶。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20-08-05 09:39:08 |
满 意 度: | 一般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20〕1号 )第二条、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和其他违规电动车,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违规电动车。
本条为告知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后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不准销售,而且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发放牌照。
第三条:电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现有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临时注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了临时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在过渡期内可上道路行驶,其中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至2023年3月1日止,低速电动车过渡期至2021年8月31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电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
(二)擅自拼装、改装的;
(三)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市民可以向销售电动车的商家维权或向市场监督局反映处理。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回信时间: | 2020-08-07 09:5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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