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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微信用户 |
写信时间: | 2024-02-18 23:24:35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岳阳楼区近年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小学新生招生对象为当年度9月1日(不含9月1日)前年满六周岁。
工作人员于1月19日10时12分电话联系告知具体情况,当事人表示满意!
岳阳楼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9日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
回信时间: | 2024-02-19 11:38:12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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