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们系岳阳市一人民医院职工,在2009年集资建房熙圆一号,按合同规定是不应任何理由涨价,于2011年11月底交房。但是现在我们的真是情况是2012年12月底交房了,说是每平米涨139.9元。现在思源公司又要我们交如下的费用:
1.预交物业管理费1.49元每平米
2.更换智能水表材料费差价360元
3.供水立户开通水损费2650元
4.供电系统初装费8282元
5入户供电开通费1260元
6.天然气安装开通费1800元
7.弱电系统初装费240元
在此我们就不明白了
第一 供电初装系统是开发商自己的费用为何算我们住户的头上
第二 我们连房钥匙都没拿到说何来水损费
第三根据09年的法律规定天然气安装开通费是取消了的
这些单为何要我们住户来买单,这不是更加变相的涨价
写 信 人: | 张琴芳 |
写信时间: | 2012-12-26 18: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