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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陈 |
写信时间: | 2013-09-23 12:07:49 |
尊敬的陈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城建科负责人与您取得了联系,进行了相关解答。巴陵路(步行街广场——107国道段)提质改造已列入2014年城建计划草案,呈报市政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时限、牵头责任单位、融资渠道等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10日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3-10-10 10:50:29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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