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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花花 |
写信时间: | 2013-10-13 00:33:59 |
接到《市长信箱》“关于小区私搭乱建的投诉举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写信人:花花),区规划分局、区禁违办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庙坡还建小区”位于狮子山路以西,共有安置房470套,系经开区安置局负责建设,通海路管理处阳山新村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现小区已入住。
据调查,因缺少物业管理用房,阳山新村管理办公室在通过小区90%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小区东北侧建设了一栋一层临时物管用房(面积约100平方米)。通海路管理处、阳山新村管理办公室均在《关于请求保留庙坡小区临时物业用房的报告》盖章,承诺没有买卖行为,请求暂予以保留,否则自行拆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安置局和通海路管理处联合核准并出具证明,若确系物管用房,建议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保留。
岳阳经济开发区控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回复部门: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回信时间: | 2013-11-13 09:33:24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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