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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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相关文件,11年退伍后的士兵按照标准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何华容县迟迟没有音讯。联系其他省份战友得知,补助款均已发放,最低标准每年4000元。致电07304208990华容县安置办电话,一位女士解释到:1、省补助款没有下拨。2、县财政没钱。在全国上下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显然这样的说话解释也不过只是“四风”问题的延生和蔓延。华容县经济水平和甘肃、陕西、安徽等贫困县市相比可以说要远好于,可华容县的现役士兵也好还是退役士兵也罢,抚恤和优待方面却是远远的落后,许多自主的好政策缩了水、打了折,可谓是让广大青年为之心寒。请市政府监督所反应问题,本人静待佳音。

写 信 人:王结
写信时间:2013-10-21 16:27:15
信件回复:

我局于2013年11月4日收到贵中心转来王结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信访函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退伍安置办工作人员陈超等人对反映问题进行落实,现就王结咨询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13]16号)文件规定,2011年11月1日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接受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征集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状况确定,我县初定补助标准为2000元/年。此项工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明确批示,此项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决算。因为时间跨度三年,人员涉及较多,金额大,人员核实与经费筹措还需要一定时间,待人员核实结束,经费组织到位后,我局将立即发放资金。

华容县民政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回复部门:华容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3-11-07 17: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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