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5月1日入职阿波罗御庭酒店餐饮部(御庭鲍翅燕海鲜酒楼)至今。自入职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目前公司股权转让在即,员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了劳动监察投诉进行集体维权。在此次事件中,我仅作为个体向劳动部门提交了维权意向,并未有其他过激行为,也并未有任何其他其位造成任何不良影响。但公司负责人以无中生有的相关言词,指责我带头闹事,并向他人发出对我个人的人身伤害警告,为此我个人倍感压力巨大,为保障个人安全,特向政府机关发出此次求助函件,以做备案之用,防止因此次劳动纠纷而导致自己或家人受人身伤害。在此之前,我已经电话通报特防办,当时由一余姓值班领导接待,可供职能机关查询认证之用。
阿波罗御庭酒店餐饮部(御庭鲍翅燕海鲜酒楼)员工的此次劳动纠纷维权,由员工自发组织,目前并未对公司产生维权之外的其他影响。属于合理,合法的正当维权,因属于集体事件,因此涉及面并非我个人,我个人仅作为单个主体维护个人权益。本人并没有其他任何无理要求,仅向劳动监督部门提交了维权申请,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相关问题。
现在是法治社会,我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公正。所以在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只能请求政府的帮助,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引起政府的重视,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维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与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