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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往事 |
写信时间: | 2013-10-28 11:48:10 |
往事:
你好!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过调查了解,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所投诉的“农家小厨房”餐馆负责人为欧小毛,其经营证照齐全,是一家快餐店,以早餐为主。10月24日(星期四),你们一行三人在餐馆用餐,因快餐店以早餐为主,故没有制作菜单。当时你们口头点了三个菜,一个刁子鱼26元,一个回锅肉26元,一个青菜12元,共64元。你当时问的是鲤鱼块的价格(每份20元),但之后换成了刁子鱼。结帐时,你认为多收了6元钱,指责餐馆没有菜单,又不能提供发票。
我们调查清楚后,责令餐馆整改,要求提供菜单,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同时提高服务质量。餐馆负责人表示接受并立即改正。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3-11-08 09:25:27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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