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物业问题谁解决,安全谁保障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11-17 12:04:02
内容:

巴陵壹号物业拿着高等物业费做着低等服务,有没有领导部门可以管一管,巴陵壹号本来就是没有小区的商品房,4个单元,又没有围墙,不是只能走一个口子进小区,就安排2个保安巡逻,他们管的过来吗?下面的门铃也是坏的,刚实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就有人在每栋每户门上放鼠标垫(不难想像是不是小偷试探家中是否有人)。就今天还有人跑到业主家去寻衅滋事,还打伤了人。打电话给物业对此安排(2保安巡逻)表示异议,物业人说让找业委会。。 这个是业委会能安排的吗?业委会都是业主。。 会傻到做此举动。物业本是保障业主的。这如果没有起这个作用,推卸责任。。请问谁能管管这个物业公司,做的如此不称职,难道还不能换掉物业?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7-11-21 08:06:16
回复内容:

已电话8758192与市民取得联系,告知其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只要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就能够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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