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双11商家价格虚假广告,多收消费者款项!
来信人: 赵鹏旭
来信时间: 2017-11-25 19:17:20
内容:

本人在双11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天猫平台店铺:家得宝翼腾专卖店 首页看到他们 产品双11价格88元,本人购买了:家得宝拉拉裤XXL96片和xxl100片纸尿裤。但是双11价格88元的纸尿裤,商家收我108元。

本人事后发现不对,查找录像才发现问题。商家借口:双十一系统前2小时打折软件失效了,因被本人发现他多收款项的问题,然后赶紧将差价要退给本人,好抹杀他们违法的事实。如果本人没发现呢。商家不会告知本人,还有多少其他商家没发现的。还有多少商家根本都不去告知,黑了良心钱的。

本人不服,双11,是购物节,任何定价都是要提前计算好的。商家现在是搞活动就违法,被发现马上就磨平,下次接着在违法。

商家对国家法律没有任何一丝的敬畏,出了问题,第一时间想的都是赶紧抹去违法的痕迹,发改委去年就发布双11价格提醒书,提醒商家不可以涨价后销售,价格虚假广告等。今年工商总局又发布不能价格违法。

商家从来都没有把国家法律和规定放在眼里,仗着自己是网络店,没有实体店,在搞发货地和经营地。随便租个地方就可以盈利。也能逃避执法的检查,这种纳税都逃税的网店公司像毒瘤一样的侵蚀中国经济。

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违法的商家进行处罚。

法律是尊严不可以随便践踏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7-12-06 15:51:45
回复内容:

一、事情经过

投诉人赵先生于11月11日0点50分通过天猫网上购物平台在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购买规格为XXL96片的拉拉裤和规格为XL100片的纸尿裤各2箱,当时标价为每箱88元,但实际成交价格为每箱108元,赵先生共付款432元,商家多收款80元,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广告多收消费者款项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调查情况

2017年12月6日上午,我局执法检查人员黄如良和岳阳楼区价格检查执法人员李政伟两人到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调查的情况是: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11日零点以前网上销售的规格为XXL96片的拉拉裤和规格为XL100片的纸尿裤价格为每箱108元,从零点开始参加天猫网上购物平台的促销活动,此两款商品价格调整为每箱88元,但由于天猫网上购物平台使用频繁,导致促销商品调价失败,而且天猫网上购物平台强行规定11月11日零点到2点期间,不能对促销商品的信息作任何修改,所以出现促销商品图片上面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不一致的情况。但在11日2点后,促销商品的成交价格完全是按标示的促销价执行收款。在11月25日12时,投诉人赵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价格有问题后,随即打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电话并向公司提出疑问,公司负责人彭真发现问题后立即联系投诉人赵先生解释说明出现价格问题是网络故障造成,不是故意行为,同时对赵先生进行了赔礼道歉,并将多收价款80元退还。在11月29日,投诉人又将本人在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购买的商品全部退货,商家也全额退回货款给投诉人。

三、处理回复情况

我局执法检查人员调查完情况后,认为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销促销商品过程中,在投诉人指出该公司销售的商品价格问题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立即改正,不是故意行为,况且在投诉人退货后全额退回货款的情况下,多付款80元差价给投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所列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岳阳翼腾科贸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规范价格行为,提升服务态度,守法经营。随后我们将调查情况向投诉人赵鹏旭先生回复并向其解释相关的价格政策,投诉人表示理解,回复无异议。

岳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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