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试用期于转正问题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12-18 13:37:15
内容:

您好。我是通过公开招考于2016年6月进入岳阳市的一家事业单位开始工作,同年8月办完入职手续,试用期一年。2016年12月单位政工股上报我参加转正培训的申请,被人社局工作人员驳回。现已过了试用期。不久前,咨询人社局转正事宜,被人社局告知没有参加培训无法转正。岳阳事业单位转正培训一年一次。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告知再去参加培训,转正事宜更是搁置。请问我该如何办好转正事宜。过了试用期后,未转正的工资可否补发?若能补发,该向哪里申请补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7-12-19 10:11:55
回复内容:

水:

你好!首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需试用期满方可参加转正定级培训;其次,若你属于市属事业单位,当前我市正在组织转正培训报名工作,建议尽快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单位向市人社局事管科呈报;最后,试用期到转正培训合格期间工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电话:88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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