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男职工第一胎配偶无工作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咨询
来信人: 胡先生
来信时间: 2018-01-09 16:03:23
内容:

请问,男职工单位购买了生育保险,配偶无工作(有新农合医保),生育第一胎的情况,男职工是否可以报销?如可以,能报销多少钱?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到何处办理?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1-15 09:23:50
回复内容:

胡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男职工第一胎配偶无工作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7〕13号)文件规定,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等规定生育的(不含终止妊娠),给予一次性生育补助(含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其中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按单病种包干管理。请胡先生携带男女双方社保卡、孕检报告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前往岳阳市医保处办理生育报备登记。

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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