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间歇性肺病的求助
来信人: 易建平
来信时间: 2018-02-05 17:10:49
内容: 相关部门领导:你们好,本人母亲患有间歇性肺病,经长沙湘雅医院与武汉同济医院的确诊。每月需要5000元左右的药物来维持生命。本人咨询了岳阳农村医保报销部门,间歇性肺病的药物,不能纳入医保报销。那么长期的药物费用,是一笔巨大的经济费用开支。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负担。长期下去,会让我原本小康的生活,马上到贫困家庭。恳请有关部门,能批准特殊门诊报销,救救我的母亲。以此为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8-02-27 16:18:57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93号文件规定,各统筹地区应将43种特殊病种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3种特殊病种中肺病相关疾病有肺结核、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疾病、尘肺病等5种。

如果当事人易先生的母亲所患疾病,属于以上5种特殊病种中的任何一种病种,并递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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