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小产权房房产证办理条件
来信人: 戴昊
来信时间: 2018-02-27 08:51:05
内容:

本人父亲在2001年岳阳市八字本村集体土地上建房,至今没有房产证,请问目前该房产的性质是怎样的,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是否有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8-02-27 15:08:04
回复内容:

已致电当事人。集体土地上房屋办理不动产证需满足如下条件;第一产权人是本村村民;第二;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第三;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需本村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并在村里及经济组织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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