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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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村居民跨省异地就医及医保报销 |
来信人: | 黄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8-02-27 11:01:42 |
内容: | 您好! 我是岳阳县的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农合”,一直跟谁子女在广东省东莞市常住。请问,如我以后在广东省东莞市就医,是否能够报销,需要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希望说明办理的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的时间。 盼复,谢谢!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8-02-28 11:12:14 |
回复内容: | 黄先生: 你好!来信已收到, 已与当事人联系解释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凡在我县定点医疗机构之外的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患者无需办理异地住院转诊手续,直接在医院住院出院后持“住院发票、疾病诊断书、费用总清单、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卡、信用社存折”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窗口业务咨询电话7625696。 特此回复。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
再次反馈: | 问题发布次日即来电解释相关政策,回复及时、主动。 |
反馈时间: | 2018-03-05 17:19:19 |
再次回复: | 黄先生: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2018年3月6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8-03-06 09:0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