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家里房子没有住,政府会强制拆除吗?
来信人: 黎炳炎
来信时间: 2018-04-11 18:03:08
内容:

农村家里房子闲置数年已成危房了,最近听人说家里没人住的房子会被政府强制拆除,拆除补偿1万元,并以后不能在原地建房,政府会重新划拨地方建房(到别的村)。除非是现在有人住或自己拆掉重新建。请问国家有这种政策或规定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4-20 14:50:39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我乡进行了认真办理,回复如下:

我乡农村“空心房”整治从2017年6月份跟随上级指示启动,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但由于长期以来未能做到建新与拆旧同步、住房建设与环境整治并重,致使农村“空心房”还大量存在,既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又浪费土地资源、阻碍乡村建设发展。

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速农村全面小康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农村“空心房”进行全面整治。

“空心房”是指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破烂不堪、具有安全隐患以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危旧土坯房,俗称为“空心房”。

依法依规,维护权益。遵循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实行“建新拆旧”,采取依法、适当补偿的办法拆除农村“空心房”。

积极引导农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政策规定,自觉自愿做好拆除工作。建立农民拆除“空心房”的补助机制,根据拆除建筑物面积与结构,按30-6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农户进行补助。

申请新建房屋的,必须服从村镇规划集中建房,并与乡政府签订建新拆旧协议,并将原宅基地采取自筹方式“复垦复绿”,坚决禁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农户腾房后,乡政府统一组织对“空心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和建筑垃圾清除。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或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湘阴县六塘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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