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楼区拆迁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来信人: 小龙
来信时间: 2018-06-21 17:35:37
内容: 尊敬的领导,本人是王家河综合治理项目的拆迁居民,村里的领导说可以一次买断养老保险,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要买的养老保险是和职工养老保险一样的吗?每月的金额大概是多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6-26 15:14:47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反映的拆迁居民办理养老保险问题,我们已于2018年6月22日收悉,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来信回复

1、2007年7月以来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16周岁的在册农业人口。

下列人员不得纳入参保范围:

(1)、在以前的征地项目中已享受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人员;

(2)、已按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及其特定政策(如认定了视同缴费年限、女性按50周岁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等情形)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 

(3)、虽未参保,但已被国有和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招工录干的人员;

(4)、以原国有农场职工身份和大集体、小集体企业职工参保的人员;

(5)、因投资、投靠亲戚、挂靠户口、转包(租)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原因迁入的人员;

(6)、户口迁出我区的人员(含出国<境>定居的人员);

(7)、承包人将所承包的集体土地非法出卖给他人而导致失地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纳入社会保障的其他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自愿原则,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2、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均享受政府给予的相同标准的参保缴费补贴,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均不享受参保缴费补贴。

3、养老保险没有一次性买断的说法。不管年纪多大只要符合被征地农民参保条件,均享受政府给予的相同标准的参保补贴。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一次性补贴额=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X12%X5(年)X12(月)。如果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发布前办理参保手续,政府补贴额为4491元/月X60%X12%X5年X12月=19404元(补贴金额随缴费基数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4、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一次性缴费额=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X20%X缴费月数,扣减政府补贴后的金额。

5、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享受企业职工同等待遇。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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