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楼区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来信人: 张红
来信时间: 2018-06-26 21:48:15
内容:      岳阳楼区社保局现在买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交6万多,买的人很多,这种保险以后还会有吗?退休时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何待遇不同?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6-29 15:11:27
回复内容:

市民张红: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社保站己悉知。

您所咨询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妥善解决好全省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的问题,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3号),对养老保险补缴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一、单位及职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补缴,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从建立保险关系起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断档的养老保险费,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历年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缴。以个人身份补缴2016年12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完成。

三、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达到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2017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补缴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四、在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办理完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办理补缴。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再次反馈: 我可以补交2017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吗?以前没有买过,只买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交100元,有社保卡)。
反馈时间:2019-04-10 21:10:30
再次回复:

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1月1日之后中断的缴费不再补缴,现在只能缴纳2018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回复部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8-07-02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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