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牙齿治疗是否纳入医保
来信人: +·CHANG·+
来信时间: 2018-07-06 18:07:24
内容:

政府领导,目前定点医院单颗的补牙费用已经快上千了,拔牙一千多,普通市民已经承受不起如此昂贵的医疗费用,多少人只能在家默默挨痛,今就牙齿是否纳入医保电联医保中心,给出的答复是不能报销,不可理解,有所质疑,于是查得网上国家对于牙齿治疗的医保相关政策如下:已经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补牙只报销基本材料和治疗费,如果你使用进口材料、昂贵材料,则不在报销范围内。目前国家医疗报销规定,镶牙以及牙齿修复、牙齿美白不列入报销范围。比较高额的镶牙费用主要是材料费用,如烤瓷牙。这些费用通常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属于特需服务费,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证明国家对牙齿的基本治疗费用是可以予以报销的,这是人民的权利,请领导给个说法,为何地方政府与国家颁布的政策背道而驰,还是医保中心个别人不知情政策?请领导给予答复,并告知流程,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8-07-13 15:59:33
回复内容:

+·CHANG·+:

你好!来信已收悉!我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如您来信中的牙科门诊治疗费用)可以由医保基金中的个人账户金支付。城镇职工统筹基金仅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且要求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按《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报销。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市医保处结算科,联系电话:0730-8251708。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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