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积金对冲业务咨询
来信人: 周潇威
来信时间: 2018-07-07 12:20:25
内容: 公积金买了房。请问下岳阳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还月贷的方式还款。需要什么手续。带什么证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8-07-13 11:30:33
回复内容:

周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根据岳市公积【2018】77号文件《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贷款还款方式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可以采用第三种还款方式,也就是住房公积金余额冲抵加银行卡划扣的方式。第三种还款方式的条件设置为:借款人(含配偶)月缴额大于约定月对冲金额,且借款人(含配偶)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约定总额。满足此条件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本人到柜台办理即可。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