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没有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的备案问题
来信人: 危佳
来信时间: 2018-08-03 15:34:56
内容:

司法局领导您好:

本人妻子于2010年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仅备案过一次。现在需要去律师事务所上班,上班地点在贵阳。律师事务所同事说需要提供原来的备案情况,我们这怎么处理,需要本人前往岳阳市哪个地方备案?是否需要本人前往?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18-08-03 16:48:01
回复内容:

你好,办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备案,需要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到岳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办理。

地址是岳阳市通海南路宜家花都旁岳阳市司法局12楼司法考试科。谢谢你对岳阳市司法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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