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临湘市交警红绿灯执法存疑
来信人: 临湘人
来信时间: 2018-08-09 09:04:21
内容:

昨天下午,突然收到手机提示“您的小型汽车于2018-08-04 17:31在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西路与建新北路交叉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的违法行为(记3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十分惊讶,对此提出申诉与质疑。

1、首先对交警在城区设置电子警察表示拥护,但是必须是规范行为执法,而不是钓鱼执法,实线挨不得,只怕只有临湘才有。

2、长安西路与建新北路交叉口,白色实现划线较长,右转车道有一个井盖,农行旁边的停车场离此处就十多米,而且右侧又有一个道路出口,且右转车道较窄,经常有三轮车、摩托车停在该车道上,又没有交警在此进行疏导,导致右转车道经常性会在进入白色实线后进行变道。

3、投诉交警不作为,以前早上还可以看到几个交警在此执勤,但现在基本上看不到半个人了,每天就只早上在政府门口放两三个人执勤,难道是专门执给领导们看的勤吗???而此处又在拆迁,这是交警的严重不作为逼着司机们违章。

4、对全市安装了反向摄像头的,如果是抓拍,在抓拍起始点,交警部门应该有提示,对于右转车道有障碍物时,电子警察应当不予抓拍,否则就是交警的不作为。

5、天气是比较炎热,我个人认为不能只执勤给领导们看,在必要的路段,上下班高峰期还是要安排一定的警力执勤,而不是几个协警晃来晃出,应该临湘还是正式民警多吧,为人民服务我们市民将十分感谢,如果只是做给领导们看,那么我们将反对到底。

希望有一个答复。

2018年8月9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8-13 08:51:49
回复内容:

“临湘人”:

你好!你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收你的来信后,我市交警大队主要领导带领大队设施中队和辖区城西中队负责人对城区范围所设电子警察路口进行了实地察看,确认少量车辆压实线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随意占道,导致小车、货车未按导向车道通行,我们要求城区路面执勤交警加大此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经交警大队研究,本着人性执法理念,在法律允许情况下,交警大队决定对属上述原因而压实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受理,经审核认定后请示上级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减免处理。

关于投诉交警不作为问题。我市交警大队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维护和管理,在主城区主要路口实行了“定岗点、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定效果”“五定”责任制,每个岗点的执勤人员,由城区中队全体民(协)警和大队机关民(协)警混编组成,在早、中、晚三个高峰期上路执勤,这一疏堵保畅措施从2015年以来一直在坚持,确保了城区交通畅安,并非为了做给领导看而只在市政府门前派了执勤警力,也并非仅仅安排了几名协警上路执勤。

感谢你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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