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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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经适房审批过程个人证件原件上交问题 |
来信人: | 彭大志 |
来信时间: | 2018-08-20 09:18:03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信箱负责人: 楼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收件须知》 中规定:普通(申请人及配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经询问经适房项目部,以上证件原件审核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这段时间证件原件均保存在项目部。 因这段时间子女就学,乘车住宿均需身份证件,还有其他部门事务(如社保、医保、就医、婚姻)等均需要身份证明,如果一两个月没有证件,会给群众带来很大的不便。 特向市长信箱求助,现在网上办公这么发达,是否能改变一下审核规则和程序,尽量不要对证件原件进行收件,给群众提供方便。 谢谢! 彭大志 2018年8月20日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8-08-28 16:34:58 |
回复内容: | 你好! 市房改办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只需查验身份证等原件,并不需长时间保存。你的相关证件是交存在项目部,请您与项目部联系。 |
再次反馈: | 非常感谢市住建局的回复! 申明一下,这封信仅仅是咨询,不存在对部门有意见,希望这个咨询不会影响咨询人申购经济适用房,请告知相关项目部不要过度解读,谢谢! 近期考科目四需要身份证,确实有点麻烦,好在今天临时取回了身份证,感谢项目部的配合。 |
反馈时间: | 2018-08-29 11:37:06 |
再次回复: | 感谢您对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信时间: | 2018-08-29 15:3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