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请问现在拆迁是就地还建,还是补偿呢?
来信人: 易红
来信时间: 2018-10-14 22:51:58
内容:

请问现在拆迁是就地还建,还是补偿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8-10-22 10:52:34
回复内容:

易红女士,您好!

目前,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为: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于2014年8月8日发布,适用于2014年8月8日后启动的征地拆迁项目。

您问题中所提到的安置问题,为该文件中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市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县(市)区城关镇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住房货币安置,其他区域主要采取安置房安置或宅基地迁建安置。

关于您所提到的千亩湖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已在电话中与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与沟通。

希望我们的回复您能满意,感谢您对国土资源事业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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