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问题
来信人: 百姓心声
来信时间: 2018-11-16 05:25:50
内容:

市长您好!岳阳2018年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怎么还是按2014年113号文件的低补偿标准,文件规定房屋价格才2200元/平米包干,另补人口安置费14.4万一人。如面积同样300平米的甲乙两房,不管房子和装修的好坏区别反正房屋只能补偿66万,如甲的家庭户口只有两人就能补偿28.8万人头费,合计补偿才94.8万,折算下来房屋均价才三千来每平米。而乙的家庭户口假设是10人,人头费就是144.4万,合计也只210.4万,而现在岳阳市房价动不动都是七千多八千多的毛坯价甚至更高的都有,尤其像湖滨地区,已开发成了城市中心状态,房价更是没有四五千每平米的已装修正常可使用的买进。谁都认为这种补偿标准极不合理,但政府征收部门以没有收到新的补偿政为由就是用这个不合理甚至失去法律效力的还是2014年的政策文件强压被征收百姓。请问这般行政行事方式合理合法吗?又能向谁讨说法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8-11-21 15:18:53
回复内容:

百姓心声女士: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目前,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为: 2014年8月8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实施的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在有效期内。

二、关于您所关心的征地拆迁新文件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更好地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2017年启动了我市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修订工作。目前,新标准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已上报市人民政府正在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待相关程序完成并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实施。

具体问题已在电话中与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与解释。

希望我们的回复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事业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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