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居民楼增设电梯用电的初装费
来信人: 戴维民
来信时间: 2018-11-25 10:27:47
内容:

本市政府和全国一样,支持居民楼安装电梯,还表示给与补贴。

现王家河街道长炼小区已有数家在安装,可申请用电要求安装

电表时,被要求缴纳初装费5800元,而且立即先交一半。我们

觉得这和政府惠民初衷不一致。无须扩容只是安装一个电表,

哪里需要这么多钱?有点像多年前电话初装费,不合理。建议

只收取电表和安装费。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 2018-12-05 08:28:08
回复内容:

经核实按岳发改价商【2018】395号文规定收费,按2400每户收取零散业扩费用,标准之外电力延伸服务费用由业主委员会与第三方电力施工方协商收取。已通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与业主做好解释工作。长炼小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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