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关于门面改造补偿一事
来信人: 儿女双全
来信时间: 2018-11-27 14:37:13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店位于学院路第三标段整体改造项目内,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补偿一事,具体是怎样的?在拆之前,我们也没有收到相关通知,关于补偿更是一概不知,做生意都是看招牌来的,把我们招牌拆除了,是须给予补偿的!第一:影响生意;第二:从根本意义上讲,拆招牌也可以说是砸牌子,这对于做生意的来讲是忌讳的!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要予以补偿的。希望上级领导直接给我回复补偿细节是怎样,给我一个详单最为妥当,感谢!如果没有补偿具体原因是什么?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拆掉只知道是整改,但是我们的损失,谁负责???你们不整改,我们做生意的是不会要求的,我们只希望稳稳的把生意做好,近两三年尽是这些事,修路都修了一年多了还没搞好,又是门头整改,再不知道将来又是什么?请尽快回复!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奇家岭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 2018-11-28 17:03:09
回复内容:

关于您的市长信箱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湘北大道两侧立面改造,对两侧进行提质升级,它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在改造前就进行公示告知。

二、    在提质升级改造过程中,由学院路项目指挥部派出有资质的相关人员到现场丈量,按材质和工程量依据市场价,减去折旧,依法补偿。在补偿过程中,关于1.4米以上的有补偿,1.4米以下的没有补偿。1.4米以下的广告牌是2008年市政府为了解其市容市貌统一做投入的。这次改造1.4米的招牌也是施工方根据租赁户提供颜色、字体、内容、统一制作,不要业主和租赁户承担相关费用,综上所述1.4米以下不给予补偿。

三、    沿线有500多个门店将其改造,过去市金鄂东路、巴陵中路等相关道路都进行了改造,没有进行补偿,这与土地房屋征收不同,目前没有先例政策依据支持。

四、    两侧门店提质升级后,将大大提高了经营的环境和质量,有利于以后的经济收入,得实惠的还是租赁户本人。

五、    该项目施工方按照时间节点在快速施工,给居民带来不便,还请多多理解,多多谅解。

 奇家岭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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