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第十五中学对面晨光文具店铺贩卖严重过期用具
来信人: 欧阳
来信时间: 2019-01-06 23:41:12
内容:

该店铺在门面主贩卖架上摆满了过期固体胶,非常醒目,但胶拆开后已经完全没有粘性,且生产日期竟是2014年,按照其18个月的保质期现在算下来已经过期3年。且该固体胶已有多人购买,其中购买的人多为周边学生,早已有十五中学生对店家提出该问题,但至今店家迟迟不肯下架(为避免麻烦没有当店家的面在店铺拍照),就此也自然地不排除该店铺正贩卖更多过期商品。为了维护周边学生乃至更多消费者的权益,望贵部门尽快调查此事,并处以相应调整。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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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E45A4DE-4A2B-43B5-BD16-CEA6945F354C.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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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9-01-11 11:22:47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将岳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的反馈回复如下:接诉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派出两名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9点来到十五中对面的晨光文具店,该店没有开门,当天下午3点又再次来到该店进行检查,情况如下:当场收缴四支过期胶棒(名称:直角胶,售价:10元)生产日期为2016年,保质期为24个月。并没有发现其他过期商品。部分固体胶没有明显日期,要求商店老板下架核实。该店老板也保证自检店内所有商品让顾客用着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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