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医保交费咨询
来信人: 杨细琴888
来信时间: 2019-01-14 15:05:26
内容:

领导,您好,我母亲原是岳阳县农民,现已64周岁,前几年花几万元挂靠在岳阳县农科所,现在拿退休工资了。请问她现在每年还需要交城乡医保吗(主要是我母亲身体欠恙,想着住院能有报销。如2018年交了2019年医保为220元)?如不需要交了,是不是我母亲住院有报销哦,交的钱又存在哪里?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9-01-17 08:35:37
回复内容:

杨先生:

您好!您的市长信箱反映事项已收悉,接到您的信件后县人社局非常关注,并迅速转我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说的是您母亲购买的是社会养老保险,跟城乡居民医保不冲突,个人是自己缴纳医保费用,住院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报销。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包含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缴费标准为220元/每人,里面有120元为家庭门诊帐户基金,个缴基金剩余的100元全部划归到住院统筹基金,被统一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特殊门诊等等项目支付。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也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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