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初级技术岗位转管理岗位
来信人: 龙先生
来信时间: 2019-01-16 17:23:11
内容:

请问由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岗位转聘助理工程师初级岗位工作数年后,如未通过中级评审,可否回到管理岗工作并享受同档次管理岗工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1-17 16:17:23
回复内容:

龙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

根据您来信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2019年1月17日15:14打电话向您的妻子答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不同类别岗位间转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确因工作需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转岗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转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在有相应岗位空缺情况下,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经个人申请,组织公开竞聘或择优推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呈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组织转岗培训和考试;培训和考试合格人员经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办理转岗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感谢您的来信!

2019年1月17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