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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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临湘市公积金不能对冲事宜 |
来信人: | 来自临湘的小猫咪 |
来信时间: | 2019-01-30 09:11:34 |
内容: | 很多城市都已经推行了公积金可以每月对冲贷款,但是临湘还是需要按年提取,并且还有要求需要先自己还款一年,这并不合理。对于急需第一套刚需房的工作人,无疑也加重了买房住房负担。希望能够推进公积金改革,实现公积金每月对冲贷款,且没有附加条件。 |
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9-01-31 11:23:48 |
回复内容: | “自临湘的小猫咪”: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根据来信内容,现回复如下: 首先,临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没有权力制订提取办法,所有提取办法均由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订。 其次,我们自2017年11月20日起已实施公积金月对冲,只不过有两个附加条件:一是贷款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或等于贷款月还款额;二是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12个月的还款金额。有附加条件的原因是为了避免贷款人出现因单位缴存不及时或其他贷款人个人因素造成贷款人征信出现问题。 最后,您的建议我们一定会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反映。 感谢您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9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