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因病死亡社保退补咨询
来信人: 涂燕丽
来信时间: 2019-03-23 14:39:57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想咨询我妈妈2018年一次性补交了15年职工社保,己领社保2个月,如果因病死亡,这个社保是怎样退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9-03-26 10:05:06
回复内容:

涂燕丽:

您好!来信已收到,接到此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转我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补缴政策,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补缴了15年也就是180个月,到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在领取待遇过程中死亡的,按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可以领取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去除个人部分未领取的退还个人部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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