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后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流程及资料 |
来信人: | 沈拥军 |
来信时间: | 2019-03-30 14:34:19 |
内容: | 尊敬的临湘市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老家在临湘市羊楼司镇的农村,2010年父母在原老宅基地旧房改造新建一座2层半小楼,前两年听乡村干部摸底测量过房屋所有人,但是不动产权证都没有办理,请问领导,已建9年的农村房子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需要向所属村社区和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和缴纳什么样的税费?谢谢! |
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9-04-03 10:37:56 |
回复内容: | 沈拥军: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根据来信内容,现回复如下: 乡镇集体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证,需土地所有权人到属地国土资源所提出办证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经国土资源所审查合格后才能办理。需提交的资料如下: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3.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报告。其它所需资料、具体税费以当地国土资源所所列清单为准。 感谢您的来信! 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