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经开区拆“四房”行动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9-04-20 21:09:44
内容:

经开区拆四房行动,是否有尊重公民财产权?是否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9-05-13 09:41:0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信件已收悉,经咨询区禁违局,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四房”具体指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等四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政策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房”拆除实施方案》, 一是违建房拆除一律零补偿。二是空心房,由村(社区)组织相关责任人上户讲清政策、做细工作、动员鼓励自拆,并按照偏杂屋类每平方米100元、平房类每平方米200元、楼房类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实施奖补。三是危旧房。由村(社区)组织力量从快拆除,不留隐患。自拆的根据类别参照“空心房”标准实施奖补。符合建设交通局牵头实施的危房改造相关条件的“危旧房”纳入危房改造对象,享受相关政策。四是零散房。由村(社区)组织相关责任人上户讲清政策、做细工作、动员鼓励自拆,分散居住房屋自愿拆除的根据类别参照“空心房”的标准实施奖补,拆除后动员鼓励到集中建房点建房。有继续使用功能户主不愿拆除的,鼓励修缮到位。

特此回复

区禁违局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