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垦职工缴费咨询
来信人: lc
来信时间: 2019-05-16 16:35:47
内容:

你好!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看到今年改革,“2019年起,按照本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请问今年农垦职工是不是按照全口径平均工资的40%核定,还是按以前不变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9-05-17 17:20:23
回复内容:

lc: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们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您,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问题,今年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明确2019年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85号)中已明确。2019年5月1日起,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发布前,2019年企业社保缴费以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每月4382元作为基准值,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发布后,按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值,并按规定对此前的缴费进行结算。国有农垦企业比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所以国有农垦企业职工2019年缴费按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40%进行核定。

感谢您对我们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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