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驾校乱收费
来信人: 谭晓峰
来信时间: 2019-05-17 18:01:10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8年的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回来后我在当地民政局安排下到洛王驾校学习车辆驾驶技能,在我完成了科目一到科目三的考试后在准备考科目四的时候去驾校拿考试用的档案,却被告知我不能拿我的档案,而且说要与我的教练联系要教练同意后才能考科目四,于是我就打电话给我的教练说我要考科目四但是教练说我还有个290的费用没交,我就问他着290是什么费用,教练却说这是我该交的,我科目三补考了几次因为我的补考费不是经过教练的手交的就还要我交这个290不知道是什么费用,我觉得很费解,教练也说不出这是个什么费用就要我交钱,我认为这严重影响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没有详细的收费标准,胡乱收费,就是把我们这些驾考学员当肥羊宰,我们自己去监考中心交补考费只要260再加个150的训练费,但在教练哪里要交700的补考费,就因为我没在教练哪里交补考费就在我心里考科目四的时候说我和教练还有经济纠纷不给我档案去考试,我第二次补考后就没去教练哪里练过车,我也就实在想不通我哪里产生了学车费用,在此我希望领导能够给我们驾考的学员一个好的学车环境不要让那些驾校和教练再收这些黑心钱,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19-05-29 16:33:09
回复内容:

谭晓峰网友: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即责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进行核实和处理。

1、2019年5月24日上午,支队驾培所工作人员专程前往洛王驾校,约谈了该校负责人,通报了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并现场与你电话联系,但当时无法接通。下午14时50分左右和您取得了联系。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学员自行在驾考中心预约补考并缴纳考试费用参加考试符合相关驾考规定,且在并未实际接受驾校再次培训的情况下,驾校不应再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更不能以此为由扣留学员参加考试的档案资料。洛王驾校胡一梅校长已与您取得联系,承诺不向学员收取不合理费用并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双方约定在下周内无条件向您提供考试档案。您对相关协调处理意见表示同意接受。

2、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加强驾培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坚决打击驾培机构及教学人员索、拿、卡、要等违规行为,竭力为学员创造良好、和谐、公平的学习环境。

3、欢迎学员和市民朋友对驾培工作进行监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直接向支队驾培所反映,联系电话:0730-8723165;联系人:黄立,13975061555;周永乐,15073000009。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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