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群众的车不准停在站前路街道办办公楼前车位上
来信人: 原燃气公司住户
来信时间: 2019-06-14 15:24:39
内容:

笔者是原燃气公司(富民街11号)大院居民,现在院落被移交给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使用,街道进驻后在办公楼前划定车位,但不允许我们居民车辆停放,都被赶到了后面坡上和居民楼前。为此笔者对此“霸王规矩”的法理依据提出质疑。

一、街道是政府派出机构,办公楼前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不是单位个人私产,谁需要谁就可以停,从未听说政府停车位不允许居民停车的事,市委、市政府大院居民都是可以把车停在办公楼前的,何况我们还是一个院子的邻居,不允许居民车辆停在停车位内于法无据、于理无据。

二、站办在驻地旁另开辟了空地停车,基本能满足工作人员停车需要,而我们原居住民近年车辆增多,小区面积狭窄,停放在办公楼前车位上,并未给该单位造成较大不便。勒令群众车辆停到车位外,并不是经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裁决,而是个别人“衙门作风”在言行上的映射,以居高临下的口气指令群众,为什么自己不考虑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6月13日23时,笔者驾车回家,与门卫对停车问题进行沟通时,站办一名着白色短袖的综治干部从二楼走下来,说话不中听,口气居高临下,要求笔者一早上把车挪走,意思是不要妨害他们上班的人停车,笔者提出要质询该街道党工委书记,这么办事,这么说话的理由是什么,要问个1234,该男子说“要书记跟你说什么,就算书记来了也是这么说”后来从二楼下来2男1女三名同志,说话还是和颜悦色,笔者便没有与其继续争论。在此提请站办对该同志进行群众路线再教育,帮助其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掌握群众语言,改进工作方法。

四、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工作中强调全党要聚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特别提到要努力实现“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具体目标。省委、市委近期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向作风顽疾集中宣战。而停车这件小事上还要拿出于法无据的霸王条款,赶开群众,只顾自己。中央、省委、市委的政令难道在这里就不畅通了吗?

五、我们原燃气公司居民是拥护欢迎站办进驻的,笔者和家属也深刻理解基层干部,尤其是街道、社区干部的艰苦和不易,辛酸与委屈,街道进驻过程中,笔者家属多次配合办事处、社区做好原住户工作,让彼此作为邻居和谐相处,但究竟是谁制定这一霸王条款,为什么要把可以团结的力量驱逐到对立面去,与群众离心离德?这一点请站办在今后的群众工作中加以思考。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站前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 2019-06-24 15:20:56
回复内容:

关于市民反映“群众的车不准停在站前路街道办公楼前车位上”的回复

我办收到市民所反映的情况后,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解释,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 我办事处于2018年3月搬入富民街11号办公,一栋三层楼包括前坪的产权已从市国资委有偿划拨给楼区政府(有协议),产权明晰,由我办具体管理。且我们搬入办公后大幅改善了附近居民居住环境,提供了垃圾无偿清运等服务。所反映的与院内百姓争地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2. 我办在院内划了8个标准车位,主要是方便居民办事,规定外来车辆只能临时停靠,不允许长期停放。院内居民停车原则停家属区空地上,车辆没有地方停的情况下,允许非上班时间临时停放。

3.关于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说话不中听”的问题,我们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办事处机关和社区人员的教育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注意言行举止,争做满意公仆。

岳阳楼区站前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9日

再次反馈: 明知停车位不足为何修建篮球场?居民车辆不能停在车位上,停在坡上,住房下,遇上火灾,堵塞消防通道谁来负责?
反馈时间:2019-07-07 23:09:19
再次回复:

关于市长信箱的回复:

原燃气公司住户,你好。

站前路街道办事处院内的篮球场是可以临时停车的。

站前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部门: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站前路街道办事处)
回信时间:2019-07-08 09: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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