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荣公线14公里700米处摄像头问题
来信人: 啊德
来信时间: 2019-06-17 19:04:54
内容:

岳阳县荣公线700米处摄像头违章拍摄是否进行了公告,是通过什么形式通告的,为什么同一个摄像头三天内的处罚方式也不一样,交警大队就这么随意吗?


附件1:IMG_20190617_190049.pn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
回复时间: 2019-06-25 09:11:59
回复内容:

啊德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岳阳县荣公线14公里附近路段有多条道路交叉,车流量大,每逢节假日经常发生交通堵塞。我大队将该路段作为事故隐患道路报县里,县政府同意对该路段进行整治。5月初,将荣公线14KM约700M处老路变单行线,将跨线桥上施划双黄线严禁超车,并设置了电子眼、警示标志和施划了交通标线,在微巴陵和岳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广而告之。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逆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逆行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一种情形,但逆行的违法后果要大,所以处罚要比违反禁令标志要重。违反禁令标志的覆盖面要大得多,如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均可以开具违停和违反禁令标志的罚单。同理,在荣公线14KM处逆行开具违反禁令标志,并无不当。本处路段为单行线向社会公示后,从5月29日开始以“违反禁令标志” 录入微机。从6月份开始,省交警总队下发“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系列文件,要求从重从严整治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经大队队委集体讨论“违反禁令标志”和“逆行”两种违法的概念内涵,并向支队交管科和法制大队咨询两者之间的异同和关联,决定在此处逆行的机动车以逆行违法行为开具罚单从重处罚。所以,不论本地车外地车一律以“逆行”进微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6月25日

再次反馈: 没看清附件吗?两份罚单都是六月份,相差3天,据我朋友所说,他们的罚单也是和我同一天从那里经过,按违反禁令标志行驶处罚的,罚100扣3分(需要我截图给你们看吗),别扯到5月份两天上面去。告知方式也存在问题,现在很多人都住岳阳,为什么不在岳阳市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上面告知,现在有几个人看电视,更何况岳阳城区也收不到岳阳县电视台,造成一天不知道有多少车辆在那里违章(一块单行线标志牌也被挡住了,看不清)。
反馈时间:2019-06-25 15:01:33
再次回复:

啊德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岳阳县荣公线14公里附近路段有多条道路交叉,车流量大,每逢节假日经常发生交通堵塞。我大队将该路段作为事故隐患道路报县政府,县政府同意对该路段进行整治。5月初,将荣公线14KM约700M处老路变单行线,将跨线桥上施划双黄线严禁超车,并设置了电子眼、警示标志和施划了交通标线,在微巴陵、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微信公众号和岳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广而告之。因微信公众号是每个单位自己申请的,只有本单位才有使用自己公众号的权限,故没有在岳阳市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发布。标志牌也没有被挡住,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罚款100元记3分,机动车逆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逆行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一种情形,但逆行的违法后果要大,所以处罚要比违反禁令标志要重。违反禁令标志的覆盖面要大得多,如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均可以开具违停和违反禁令标志的罚单。因考虑您是连续违章,故第二次是录入您的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

标志

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6月27日

回复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县交警大队)
回信时间:2019-06-27 10: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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