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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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擅自提供水电费价格 |
来信人: | 健步如飞 |
来信时间: | 2019-06-18 18:08:25 |
内容: | 岳阳北港路湘沪湘城小区户兴物业擅自提高水电费价格十几年,要求按政府统一价格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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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19-07-03 08:54:43 |
回复内容: | 网民健步如飞: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投诉的信件已收悉,我局即指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岳阳北港路湘沪湘城小区由户兴物业公司收取电水费,该小区业主是未抄表到户的分表用户,基本电价为每度0.588元,实际电费收取标准为每度0.65元(包含电损和阶梯电价平均差);水费标准为三种情况:1-6层每吨3.6元;7-17层每吨4.1元;18-32层每吨4.6元。水基本价为每吨3.03元,以上水价均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及二次加压损耗(高层才有)。 经我局检查核实,除了阶梯电价平均差(约每度电0.01元)没有文件规定外,该物业公司其他收费标准没有超过有关政策规定,只是没有及时将相关文件在醒目位置公示,我局已对该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
再次反馈: | 既然有阶梯价,为什么要按平均价收取电费,对于低用电用户不公平,为什么到了物业收费就有损耗?人民利益不可侵犯,人民利益无小事。 |
反馈时间: | 2019-07-03 08:53:26 |
再次回复: | 网民健步如飞: 经我局检查核实,你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电费除了阶梯电价平均差(约每度电0.01元)没有文件规定外,物业公司其他收费标准没有超过有关政策规定,相关文件没有及时在醒目位置公示,我局已对你小区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
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信时间: | 2019-07-12 15:3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