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贷交满一年,银行要收违约金
来信人: 高文涛
来信时间: 2019-07-11 20:24:09
内容:

18年由于公积金未交满6个月,18年10月用商贷买了二手房(首套),计划后期商转公,近期去咨询贷款银行(工商银行)商转公的问题,得知若商贷未缴满两年要交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还蛮高,贷款50多万,缴满一年转公积金的话要2万多,不知道银行这样做有没有违规?违约金有没有相应的条款?

还有就是,商转公要求自筹资金先还完银行借款,这个自筹资金太难了,已经是贷款买房,那里还有办法自筹几十万的资金啊,公积金的钱和银行的钱就是一个时间差的问题,有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自筹资金的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民银行
回复时间: 2019-07-18 09:30:59
回复内容:

高先生:

您好!

就您所反映的房贷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以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事宜,经我中心支行与工商银行岳阳分行联系,向您答复如下。

2018年10月21日您在工商银行巴东支行办理二手房按揭金额56万元,年限25年,购买岳阳经开区通海路八字门社区某小区房屋。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揭未满一年提前还款工商银行收取六个月的提前还款金额部分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而不是六个月的月供作为违约金,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可能在回复您时双方存在沟通误解。在您还款满一年后按照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工商银行可以申请为您减免违约金。同时您所反映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问题,因涉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的《他项权证》的注销以及重新办理等原因,目前制度要求只能提前全部结清商贷后,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望予理解!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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