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产假相关政策
来信人: 张女士
来信时间: 2019-07-29 11:40:45
内容:

请问现在二胎产假政策是怎样的,158天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难产增加15天怎么定义?剖宫产算难产吗?在休产假之前是否可以休职工年休假?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9-07-30 11:50:08
回复内容:

张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因此,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该158天为自然日,包含法定节假日。关于难产的定义由医院界定。休产假与职工年休假不冲突,因此在休产假之前可以休职工年休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我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730-8882359.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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