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没有发票
来信人: 勇敢的心
来信时间: 2019-08-12 15:55:02
内容: 我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还有开发商那里买的车位使用权费都是手写收据,都没有税务发票,这合理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8-15 11:36:57
回复内容:

我局在收到市民来信投诉后,转交该物业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经开区税务局上门调查处理。经调查,该物业公司确实只对来信市民出具了手写收据,该公司对户主进行了声明,如需税务发票,可以随时来物业公司开具。经开区税务局也与来信市民进行了情况反馈,告知了来信市民可随时去小区物业领取税务发票,来信人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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