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2019年事业编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来信人: 彩虹
来信时间: 2019-08-14 21:51:14
内容:

人社局/财政局:

你们好

我父亲原是岳阳市第四中学退休教师,因病于2019年1月13日在一医院南院过世,1月15日火化下葬。

现想咨询下,父亲过世后我们遗属能领取到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多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9-08-19 08:43:04
回复内容:

彩虹: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730-8882330.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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