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土地征收征地补偿个人拿到手的补偿金具体是多少
来信人: 贺先生
来信时间: 2019-08-21 11:49:11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岳阳I区居民,我想了解我目前征地补偿一亩地能拿到手的钱是多少,,按照湘政发2018 5号文件和岳政发2018 8号文件,我所在区域岳阳1区一亩地补偿标准是79900元,,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依据(岳政发(2019)2号文件,政府又规定10%专门划到个人养老账户,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使用,对分配使用有争议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综上所述,请问土地补偿费40%我能得到多少,未能得到的部分划到哪里去分配,怎么分配,安置补助费60%是否全部补偿给我个人所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哪些部门?他们会具体是怎么分配,依据又是什么?还请市规划局领导给与解释和引导,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9-08-23 16:41:09
回复内容:

贺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条例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9〕2号),根据文件第二十六规定:1、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统一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使用,对分配使用有争议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等情况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各级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使用征地补偿费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关于具体分配的标准参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岳政办发〔2011〕4号)执行。

关于您所咨询的其他相关问题,已在电话中与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与解释。

希望我们的回复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支持、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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