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二手烟“吸烟室”与加大非吸烟区的管控力度
来信人: 青时
来信时间: 2019-08-25 16:52:10
内容: 市长您好,我是一事单位员工,平常饱受二手烟的困扰,特向您求助。我深知,全面 “禁烟”按照我国基本国情来讲是非常不现实的,但是如何切实保护那些“非烟民”的基本健康和权利也是值得重视的。所谓的“非烟民”其实是弱势群体,每天被迫的吸着二手烟,去参加会议、日常工作环境、外出办事时时刻刻都饱受二手烟的困扰。特别是在办公场所,每天都要被“熏腊肉”,作为非吸烟人群的我们(大部分是女性、儿童、老人,很难或者根本不敢与之抗争)也想获得一份尊重。古人云,“君子和而不同”,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建议全市开设大量的“吸烟区”,设置专门的范围、场所来吸烟。首先从各企事业单位做起,办公场地全面禁烟,设置隔离吸烟区或鼓励去室外吸烟。加强公共场所(非吸烟区)禁烟力度,是一定的处罚手段,如罚款等。这样既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收入,又能营造良好健康和谐相互尊重的社会氛围。在此,我代表广大“非烟民”群众发声,希望政府能本着和谐共建美好岳阳、维护重视市民的身心健康予以考虑支持为盼。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9-09-03 15:19:08
回复内容:

青时:

您好,您来信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二手烟“吸烟室”与加大非吸烟区的管控力度 ”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岳阳市政府办公室颁布的《岳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岳政办发[1998]21号),于1998年8月1日实施以来,市爱卫办一直积极开展禁烟、控烟活动,每年爱国卫生月和“世界无烟日”都针对禁烟主题,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大力提倡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同时将我市城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控烟纳入爱卫考评体系,要求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不得摆放吸烟器具,不得张贴烟草广告、有开展控烟宣传记录、并设置控烟劝导员,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和网吧等市内公共场所,应有对吸烟者进行劝导行为。

禁烟、控烟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按严格要求,继续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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