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长沙购房提取公积金余额
来信人: 王涛
来信时间: 2019-09-03 16:30:34
内容:

公积金在长沙买房子,可以提取岳阳的公积金余额吗,有什么要求。帮子女买房子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吗?都有什么要求?希望详细回答。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9-05 11:27:27
回复内容:

王涛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第一点: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下统称职工家庭)近十二个月内在本省范围内合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在两套以内(含两套)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以您在湖南省内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您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感谢您对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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