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咨询
来信人: 阿杜
来信时间: 2019-10-20 13:40:08
内容:

各级领导:请问蔡家社区的残疾人户主家庭使用水、电价格有优惠吗?如果有应该怎么申请。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来水公司
回复时间: 2019-10-21 11:34: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阿杜朋友:

您好!您发布的关于“残疾人享受优惠”的信件我公司已收悉,现经岳阳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根据岳政办发[2013]42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文件精神,第十三条(三)规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每月用水50吨以内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收费,超过50吨部分按实际用水类别标准收费”,第二十条规定“残疾人家庭单独申请自来水‘一户一表、户表工程(表前)’安装,自来水公司对安装工程费优惠30%,对工程勘查设计费优惠50%”,您可携带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来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回复

岳阳市自来水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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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 2019-10-23 10:05:18
回复内容:

经核实残疾人户主家庭使用电价格没有优惠,目前用电优惠只限于低保用户。

再次反馈: 请问低保户用电是怎么个优惠法?
反馈时间:2019-10-23 19:03:06
再次回复:

城镇居民低保用户,可以持有低保证、低保存折,身份证、电费收据、在年底到用电所在地营业厅办理低保用户减免的优惠政策,每月可减免十度。详细情况可前往当地供电所或营业厅咨询。

回复部门:市供电公司
回信时间:2019-10-28 1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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