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楼小学门口安装违停摄像头的疑问
来信人: 李成
来信时间: 2019-12-02 22:23:20
内容:

领导:您好!

我儿子在岳阳楼小学读书,今天停接送儿子读书的师傅说,小学门口安装了违停摄像头,为了整顿交通,安装确实好。但是请考虑到实际情况,岳阳楼小学早上,晚上都很多家长开车接送,附近又不好停车,家长们送了孩子,接了孩子就会离开。为了孩子的安全,司机不可能坐车上等,也不可能让孩子们自己下车过马路!希望领导们考虑到实际情况。有时候一台车上接几个小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 2019-12-11 10:28:24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路段设置了全路段禁止停车的交通警示标志,安装了高清电子警察对违停行为进行抓拍,设有这种标志的路段,属于绝对禁停路段,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驾驶人即使临时停车后立即驶离,也已构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可依法记3分,罚款100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公安交警部门对于机动车静止状态下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间隔时间不小于10秒,也就是只要违停时间超过10秒即可录入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对即停即走的车辆录入交通违章的时间放宽至60秒内。交警部门提示,交通秩序的维护,除了交警部门管理之外,还需要学生家长配合,接送学生的车辆即停即走,下车人员快速通过。 请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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